睇到呢一段新聞,即刻O哂嘴。係呢件事上嚟講,個學生其實己經為佢嘅出位言論承受左社會上各人嘅杯葛對待,係學校入邊比同學玩針對。但係今次間學校個決定好無理由LOR,只不過係表達自己意見,點解會比人記大過呢?佢嘅言論係唔係真係嚴重到要記大過呢?咁當日港大個位女學生嘅言論同行動係唔係要比港大開除呢?若果係真嘅,我諗係呢間學校入邊讀嘅學生壓力會重大,未出社會己經比人「訓練」到無言論自由,出到嚟社會成為社會支柱,對香港而言,真係灰到爆!
網誌幸災樂禍 女生被記大過
四川地震傷亡慘重,屯門某英中中一女生早前在網誌表達意見,說「完全無覺得傷心」及災民「死多鱓咪好囉」,引起網民激憤,紛紛向學校投訴。女生早前已公開道歉,但校方昨日決定向女生記大過,以示她「要為言論負責」。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認為「女生需接受教育而非處分」,校方不應以學生言論的錯誤觀點「入罪」。
張文光:應警誡 不應罰
該英中名校校長回應事件時指出,訓導組商議後,校方將記女生一次大過;該女生深感懊悔愧疚,經輔導及跟進後情緒已穩定。校長指出,該女生主動要求向全校師生道歉及願意接受處分,校方接納其請求,上周五早會上她已正式向師生致歉。
校方要求她日後多參與義工服務,學習關懷和付出,多閱讀心靈佳作選及定期提交報告,以建立正確人生觀。
校長說,已於早會中鼓勵全校師生接納及原諒該女生,讓她重投校園生活,該校教師、社工、教育心理學家和其家長會繼續合作,輔導和鼓勵她。
張文光認為,所有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,女生也需要顧及民族感情、對死者尊敬,校方有責任教導女生,但未必要記大過作為處分。他指出,該女生只是言論觀點錯誤,校方及女生可視記大過為警誡,但不應當作處罰。
羊膶落鑊,普天同慶
2 week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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